郑伯安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爱久久小说网www.tellgillian.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新年开春,过完春节,又到了返城务工的时候。

我背上我爹妈装的腊肉,各种土特产,水果,依依不舍踏上了回城之路。

在新年拜年电话里,我就听说了一件事。

二姨因为火锅店生意火爆,她们早就有了想在洛城再开一家新分店的想法,这次也希望我能早点回去,帮着看看在那边盯着装修。

我返回店里,一边拿着本子记着二姨叮嘱的注意事项,一边收拾我的这边铺盖被褥,有几个伙伴,大家相处久了,还依依惜别。

店里几个小姑娘服务员,还舍不得我走,因为我平时对她们都不错,除了经常帮他们干活人缘好。

还经常给他们测字,讲故事,逗他们开心,有时候客人撤桌后的好菜,没有怎么动筷子的,我还会给她们留着。

所以我在店里还是有感情的,这次二姨他们选择让我去新开的洛城店里当主厨,说实在也是对我想重点培养。

背后道理大家都知道,谁不想趁着好年景多开几个店,多赚几个钱呢?

人有使用价值才有价值。

火车转汽车,我一路奔波来到洛城,按照二姨给的地址,按图索骥找到了新店位置。

只见新店位于老城区和老工业区交界地带,这里有很多餐饮店集聚在这里,按照我二姨的说法,这里有人气有市场有需求。

和负责装修的工头打了招呼,交接了一些必备事项,我就把行李往新的宿舍一丢,澡堂里洗了个热水澡,就换了一身衣服,准备在市区逛一逛。

换衣服的时候,我又从衣兜里发现了那一张名片,现在已经变得皱巴巴了。

我盯着上面的名字和地址:洛城中央银座三楼519室。

这不是离我们新店隔了两条街吗?我心中暗想。

既然挨得这么近,我何不走过去探探究竟?

想到这里,我就翻出来箱子里的那个三接头皮鞋,拿起鞋刷子刷上黑色鞋油,然后又找到一块旧抹布,把皮鞋擦得油光锃亮。

披上羽绒服外套就出门,向着中央银座走去。

年后的洛城,其实还是寒风凛冽,路上积雪未消,春寒料峭,路上行人大多行色匆匆,没有人注意我这个乡下人进城的窘境。

不知不觉间,就已经走到了中央银座的楼下,这是洛城有名的商业街区,周边各种商铺林立,卖服装,珠宝,奢侈品,鞋子,电器,家具,餐饮门店一应俱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言情小说推荐阅读 More+
炒股,归路?

炒股,归路?

老赵VLOG
爆仓之后,关羽被赶出了大户室。随后发现妻子出轨。经济和家庭的打击,家庭破裂,令他萌生死意。走上天台后,却偶遇一名神秘老人。被一言点醒,从此后开启了不一样的人生。
言情 连载 42万字
重生高三:这一世翻手为云

重生高三:这一世翻手为云

喵语者
特种兵周哲出任务因公殉职,重回高三后弥补遗憾,抢回父母的生命,追到前世的白月光,逆袭成别人眼中的学霸,赚钱如喝水般容易,至于重生的原因依旧是个谜……
言情 连载 80万字
我在八零当女首富

我在八零当女首富

大头肉肉快来呀
现代女总裁梁爽因为加班猝死意外重生到八十年代,还成了一名留守军嫂。只可惜,在现代好不容易奋斗而来的豪车豪宅还有上亿存款全都化为乌有。 不过梁爽可不会怨天尤人,从摆地摊开始,到开店,最后开公司,她每一步都走得踏踏实实。也终于成为了一方首富。 至于被她遗忘在脑后的军官丈夫?在家老老实实带娃呢。 “老婆,宝宝想你了,你什么时候回来呀?” “快了快了,别催,再催就扣零花钱,好好在家带娃” 本文是爽文,没有
言情 连载 38万字
她的怀里有座山

她的怀里有座山

极北冬冬
二十一世纪的杀手江以橙重生到七十年代刚刚丧父丧母的七岁女孩姜以橙身上,还附带刚出生三个月的小奶弟一枚。 在这缺衣少食的艰苦年代,何以生存? 不怕不怕,我的怀里有座资源丰富的大山。 更幸运的是有一对爱他们姐弟入骨的爷奶,让上一世是孤儿的江以橙终于体会到了亲情。 不,不,橙妹妹,还有我呢!牛棚里的小哥哥凑过来。 本文纯属架空,因为不是很了解那个年代的生活背景,自己随意杜撰的,请勿较真。
言情 连载 61万字
车祸后她躺平吃瓜

车祸后她躺平吃瓜

青烟流沙
顾小小被人驾车撞死,死而复生,得知所有苦难霉运,是她这个恶毒女配在走剧情,在书中,她没蹦哒几章就凄惨下线了。 顾小小翻个白眼,等姐姐拿到赔偿,卡里巨有钱,手机充满电,吃香喝辣不香蛮? 二手货?烂黄瓜?谁要谁纠缠,她一报废女配,吃瓜躺平就好。 伪系统为她量身定制“吃瓜怼天怼地怼空气搜索系统”,她要凭软实力赚钱。 系统救回顾小小能量耗尽,陷入沉睡;无意中失落“读心术”,被人偷听到心声,一起吃瓜改命护短
言情 连载 65万字
墨先生拉我入红尘

墨先生拉我入红尘

东风栩栩
她无意中帮了他的母亲,他想跟她做朋友。 她在酒会上被有心为难,却反败为胜,从此一鸣惊人,成了他的朱砂痣。 她经历一系列变故,出走他乡,被众多仰慕者纠缠,他说:“你如果给我个名分,那就不用打一架了。” 她说,“喜欢一个人,像是中了诅咒,满心满眼都是她,控制不住地去追求她,无微不至的去关心她,对她有求必应......然而等到这份喜欢耗得差不多了,诅咒自然就解除了。你说一个人的喜欢能维持多久?你说世间有
言情 连载 41万字